首页
网站模板
版本套餐
代建&定制
帮助中心
登录
免费注册
首页
网站模板
版本套餐
代建&定制
帮助中心
登录
首页
/
帮助中心
/
ICP备案指引
备案打回原因“主体已备案,请按新增网站提交”应如何处理?
手机查看
微信扫码访问
复制链接
观达云建站
2025-11-06
5515℃
打回原因:
主办单位名称:主体已备案,请按新增网站提交。
您可以进入工信部备案入口,选择【更换备案类型】,切换为【新增网站备案】即可。
声明:此篇为观达云建站原创文章,转载请标明出处链接: http://macao.jz.guandayun.com/ICPbeianzhiyin/2557.html
上一篇:
备案打回原因“备案信息与域名实名信息(证件类型,证件号码)不一致”应如何处理?
下一篇:
备案打回原因“调用工商接口核验证件真实性未通过”应如何处理?
ICP备案指引
更多
人像采集中对拍摄场景有什么要求?
如何获取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承诺书(广东)
法人为外国人的情况下如何上传身份证证件?
如何获取法人委托书
备案打回原因“单位经营范围涉及金融”应如何处理?
单位发生过资料变更,还可以用之前的营业执照备案吗?
付费版网站备案后,版本到期是否会影响备案?
网站基本信息的网站名称应如何填写?
主办单位信息的通讯地址如何填写?
联系客服
收藏本页
复制链接
返回主页
×